凯龙高科(3009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凯龙高科凯龙高科(SZ:300912)2025-10-24 12:18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提交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或特殊情况待填补空缺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换届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股东会或职代会可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5] 离职手续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7] - 离职生效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10] 义务与限制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有效[11] - 任职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直接损失等[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由董事会解释[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