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3009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4] - 半数以上可提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可举行[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7] 表决与审议 - 一人一票,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5]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特别职权与事项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 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其他事项[7] 其他 - 会议应记录并签字,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8][9]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