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硕贝德硕贝德(SZ:300322)2025-10-24 12: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下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方交易满足一定金额及占比条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1] 议案与表决 - 董事议案预先提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可现场与其他方式结合并签字[20]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表决,按无关联关系董事情况决议[21]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董事对决议负责,违法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可免责[25] - 董事会议案决议由总经理落实汇报,董事有权质询[26]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大于”不含本数[19] - 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19]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