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硕贝德硕贝德(SZ:300322)2025-10-24 12:17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含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7][10][11] - 年度报告财务需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向所有投资者公开[4] - 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7] - 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8]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立即披露,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披露义务[17][20] - 证券交易异常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2]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0] 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等保证报告按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2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3] - 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责任[38] 报告编制与发布 - 定期报告经多环节审核由董事长签发披露,临时报告经审查、董事长签发后组织披露[29][30][31] - 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选择性披露[41] 其他规定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更正[32]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39]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