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硕贝德硕贝德(SZ:300322)2025-10-24 12:17

选聘规则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选聘采用公开方式,聘用期一年,期满可续聘[7][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信息[13] - 改聘公告需披露前任情况、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16] 改聘流程 - 改聘需提前5天通知,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形成审议意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21]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相关方参会,为前任在股东会陈述意见提供便利[22] 特殊情况处理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10]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24]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26] - 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26] - 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