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9] 人员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9]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召集人与职责 - 办公室召集人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督导与报告 - 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4]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决议与诉讼 - 所作决议违反规定,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4]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20]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3] - 董事会办公室应提前5日和3日发定期和临时会议书面通知[28]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30]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4]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43]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的结果[45] 会议相关 - 对议案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6] - 表决方式为签字表决[37]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9]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十年[40][41]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议程、委员发言等内容[44] 委员权力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47]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4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2][53]
数据港(603881)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