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规范 - 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相关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2][3] - 应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高管有异议应声明并说明理由[5][7]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8][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分别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年年报[2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申请[2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业绩预计净利润盈亏变化等情形应在1个月内预告[34] - 半年度或季度业绩特定情形可预告,更正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需公告[34][35]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36] 交易披露 - 交易资产总额等占比超10%或相关指标超规定金额应披露[39] - 占比超50%或相关指标超规定金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等情况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6] - 单笔担保额等情况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9]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56]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56] 其他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研发支出金额及占比、风险因素等信息[59][62] - 开展新业务或重大交易需及时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6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64] 信息报告与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两日内送达文件[80]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判定处理方式[82] 违规处理 - 因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07]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更正,处分责任人[107] 其他规定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2][113]
富信科技(688662)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