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688662)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富信科技富信科技(SH:688662)2025-10-24 12:02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除担保)或连续12个月累计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上(除担保)或连续12个月累计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且低于3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关联交易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1%以下,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单笔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应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不审计或评估[11] -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类别下标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11]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3] - 公司向关联人高溢价购买资产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时,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4]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关联交易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事项需关联股东外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1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25] - 公司应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等情况和定价依据[26] - 涉及特定条款的关联交易可不公告,另一些需及时披露[30][31]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提交相关文件[32]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27] 关联交易免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8]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可免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29]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化需重新审批[31]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32] - 按特定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方法[32]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等[33] 其他规定 - 本办法中“以下”“低于”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3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5]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6] - 办法与国家法规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