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300930) - 《公司章程》2025.10修订
屹通新材屹通新材(SZ:300930)2025-10-24 11:4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股份总数为1亿股,均为普通股[6][19]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50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00%[13]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汪志荣认缴出资5728.125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76.3750%[14] - 发起人汪志春认缴出资1321.875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7.6250%[14] - 发起人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450.0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6.0000%[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1]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或自己名义向法院诉讼[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提案[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76]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72]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79] -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7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9] -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表决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或代理人表决权1/2以上通过[110]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