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下设小组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组长1 - 2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委员[10]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