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京山轻机京山轻机(SZ:000821)2025-10-24 11:33

资金占用防范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占用资金[2][3][4] - 公司不得为其垫支费用等,担保须经股东会批准[5][7] 组织与责任 - 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8] 检查与处理 - 集团财务定期检查子公司资金往来[8]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9] - 侵占资产应司法冻结,可变现股权偿还[11] 人员处分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将被处分或追责[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