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5] - 募投项目支付薪酬等自筹后,应在6个月内置换[15] 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8] - 募投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8]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5]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6] 投资与变更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披露项目方案、周期、回报率等[17]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1] 审计报告 - 年度审计需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 保荐或顾问每年对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