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永吉股份永吉股份(SH:603058)2025-10-24 11: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6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6] 召开形式 - 股东会以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8] 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交易范围需2/3以上通过[30]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1]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当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1] 主持情况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1] 表决规则 - 股东会表决需逐项进行,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现场股东需书面填写表决票[37]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结束与公告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6] 提案提示与实施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37] 记录保存与撤销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3][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