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0013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粤海饲料粤海饲料(SZ:001313)2025-10-24 1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等[6] - 依法披露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8] 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商业秘密披露 - 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11] - 暂缓、豁免披露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1] 信息沟通限制 - 公司与他人沟通时不得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2] 子公司事项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12] - 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4]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7] 业绩预告披露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7][18]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8] - 满足特定财务条件应披露业绩预告[18]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2]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定期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报告确认意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按规定提交文件并披露[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2] - 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3] - 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4]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合并等行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异常交易披露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6] 报告披露保证 - 董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8] 控股股东等披露配合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9] 特定对象发行披露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配合履行披露义务[30] 关联信息报送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未公开信息报告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3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进行[35] 相关定义 - 特定对象指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45] - 披露指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44]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4] - 公平信息披露要求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4] - 选择性信息披露指向特定对象先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4] 未公开信息报告时点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报告[39] 重大事件特殊披露 - 出现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披露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40] 违规处理 - 公司及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按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4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