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001313)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粤海饲料粤海饲料(SZ:001313)2025-10-24 11:0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2]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1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符合相应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符合相应标准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及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22] 披露文件与内容 - 披露关联交易向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交易协议等文件[25]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交易概述、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26] 特殊计算标准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披露标准,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7] 日常关联交易 - 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超出预计重新审议披露[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包括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31] 免审议披露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等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