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2]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3]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职权行使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3]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3]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并披露[3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38]
粤海饲料(0013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