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粤海饲料粤海饲料(SZ:001313)2025-10-24 11:03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全体董事[2]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2] 董事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超半数通过[17] - 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7] - 担保事项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利润分配相关 - 拟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出方案后出正式报告再提交股东会[20] - 可根据盈利等提议中期分红,不送红股或不转增股本半年度报告可不审计,涉及派发股票股利则需审计[20][21]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1]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1][22] - 会议可全程录音,主持人安排记录,含届次、日期等内容[22] - 主持人可视需要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2][2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23]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2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