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3005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神宇股份神宇股份(SZ:300563)2025-10-24 11:0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名[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三种关联交易情形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购买或出售资产按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16] - 召开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需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21]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电子通信或结合方式召开[22] - 董事会审议未在通知中的提案需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23]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按规定办理[27] - 与会人员在董事会决议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8]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8] - 总经理组织实施决议并报告执行情况[28] - 董事长及董事可要求纠正违反决议事项[28] 其他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租入或租出资产以约定租赁费用或收入适用相关规定[12] - 公司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准适用规则第九条[1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8] - 本规则由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授权董事会解释[32][33]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