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委员[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8] 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 - 表决方式为现场或通讯表决[24] 决议流程 - 议案获规定票数签字后形成决议[19] - 次日提交董事会,经审议后实施[19]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7]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与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