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0025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相关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登记要求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9]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取消与投票时间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2个月内实施[1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作报告[14]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5]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6]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提案结果[1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