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0025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董事委托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内容[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表决[22]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4]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26]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重审相同提案[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0]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32] - 会议记录涵盖届次、时间等内容[3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4]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公告前保密[3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