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2]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于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8] - 工作计划变更需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办公室[19] - 意向书或协议重大变更等应及时报告,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交付或过户需报告并每30日汇报进展[20] - 报告人应最迟于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20] 其他要求 - 各部门、分支机构第一责任人应在接到文件当天完成审阅签字[21] - 报告人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报告信息并送交文件资料[21]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当日24时)[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同和药业(3006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