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002192)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融捷股份融捷股份(SZ:002192)2025-10-24 10:33

交易额度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11]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1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交易特殊规定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制度[3] - 公司不得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6] - 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且匹配风险敞口[6] 交易管理与期限 - 交易事项由财务、投资、相关业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管理[17]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1][12][15] 审议关注事项 - 董事会审议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需关注内控制度、风险、规模、资金来源等情况[15] 异常处理与披露 - 证券投资出现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履行披露义务[1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情况[23] 交易其他要求 - 公司应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品种、规模及期限[19] - 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20] - 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1]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遵循管账分离原则[26] 内部检查与责任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交易进行一次检查[27]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投资事项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