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00219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融捷股份融捷股份(SZ:002192)2025-10-24 10:33

资助审议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5] - 特定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资助限制 - 不得为特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7] -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8] 信息披露 - 提供资助公告含事项概述等,首次披露后及时披露进展[10] - 被资助对象到期未还款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0] 后续管理 - 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12] - 财务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审核及日常管理[14] 制度实施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6]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起实施,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