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8] - 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8]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0] 临时提案 -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一股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7]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9]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2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信科移动(6883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