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移动(6883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长决定300万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的关联交易[21] - 总经理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及与关联单位成交低于300万且占比0.1%以下的关联交易[23] - 董事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比0.1%以上的关联交易[25] - 股东会决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的关联交易[26]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26]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2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与关联单位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42]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应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45] 独立董事与资金管理 - 独立董事需对总额高于300万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资金往来发表独立意见[57]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报时,需对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56]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关联人资金占用及规定执行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57]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60] - 关联人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需满足多项规定并经股东会批准[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