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SH:600693)2025-10-24 1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7]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0]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提前3日通知[13] - 每名委员1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按法规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