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SH:600693)2025-10-24 10:32

人员补选与披露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长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人员辞职情况[8] 职务解除与交接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董高人员正式离职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11] 股份与保密规定 - 董高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任职结束后仍需保密[12] - 离职董高人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25%[12] 信息申报与复核 - 董高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