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SH:600604)2025-10-24 10:02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两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别进行和表决[3] - 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董候选人[6] 投票规则 - 选两以上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10] - 独董、非独董分开投票,投票权不交叉使用[10] - 所投董事选票数超累计投票数最高限额,选票无效[10] - 投票总数≤有效投票数,选票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后续选举填补[12] - 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相等致当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