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SH:600063)2025-10-24 10: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8] - 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8]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14] - 定期会议提前七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方式[21] 后续处理 - 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 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25] 会议记录 - 应有书面记录,委员和记录人签名[25] - 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5] 工作细则 - “以上”“以下”含本数[27]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以章程为准[2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