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SH:600063)2025-10-24 1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职务[4]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6]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任[8][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7]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6][2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2]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19] 工作保障与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会议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签字确认[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24] - 及时发会议通知,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履职信息应披露[2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