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SH:600063)2025-10-24 10:01

业绩补偿与股本变更 - 2025年9月3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35,511,78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2.42%[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104,618,229股变更为2,069,106,449股[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04,618,229元变更为2,069,106,449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相关内容[4]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910.6449万元[4]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6,910.6449万股[4] 股份交易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不得超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书面请求说明目的[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2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公司拟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6] - 公司拟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3项管理制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