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富春环保富春环保(SZ:002479)2025-10-24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5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86500.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8][14] 股权结构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8320万股,持股比例52%[14] -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认购2400万股,持股比例15%[14] - 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400万股,持股比例15%[14] - 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699万股,持股比例10.619%[14] - 宁波茂源投资有限公司认购800万股,持股比例5%[14] -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认购381万股,持股比例2.381%[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七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现金分红比例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104]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0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2]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