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600129) - 太极集团公司章程
太极集团太极集团(SH:600129)2025-10-24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9月15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141.8185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5141.8185万股[7][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况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股东权益与要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主体诉讼[27][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3][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5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7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一年内出售或购买重大资产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74][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1]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0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