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富春环保富春环保(SZ:002479)2025-10-24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400万股[3] - 公司注册名称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3][4] - 公司住所为浙江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4]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6000万股,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占52%[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审计与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5%[2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