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调整与选任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人选[6] - 董事、高管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需披露[2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0]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20]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议案[20] - 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1] 委员职责与制度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董事和高管工作[24]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24] - 可向董事和高管提出质询[24] - 根据资料评估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后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