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 工作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建立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等[3]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4] 工作内容与沟通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4]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信息[5] 工作方式与披露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及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应披露信息[8] 说明会与路演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说明会等[8] - 召开说明会应提前预告,年报披露后及时开业绩说明会[9][10]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相关责任人参加[11]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举行路演[11] 活动记录与责任人 - 开展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1]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13] 部门与制度 - 证券部门为专职部门[14]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14] 人员与档案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4]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4] 协助机构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