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SZ:301328)2025-10-24 08:31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开[3]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投票权计算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所持股票数×待选非独董人数[9]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所持股票数×待选独董人数[9] 当选规则 - 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当选[11]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1] - 票数相等或当选不足规定三分之二进行二轮选举[10][12] - 再次选举以缺额为基数实行累积投票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