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SZ:301328)2025-10-24 08: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有利害关系成员需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13] - 委员一票表决权,可委托他人,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13] - 表决方式为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6]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