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选聘规定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资格[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情况,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的可不公开选聘[7]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调整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11] 改聘情况 - 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分包转包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2]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应披露前任事务所情况等信息[12]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选聘标准方式程序合规、业务约定书履行等[16] 违规处理 - 选聘存在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16]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规会计师事务所,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16]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 有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16]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6]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