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8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403.0484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9403.0484万股[6][14] - 发起人施祥贵持股比例1%,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反馈[39][40][4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44] 决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5]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非职工董事7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投票选举产生[86]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年中分配[10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6][11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不需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27]
力星股份(300421)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