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3006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华大基因华大基因(SZ:300676)2025-10-23 13: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日通知开会并提供资料,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会议应制作记录[15]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0] 工作细则生效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