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潜能恒信潜能恒信(SZ:300191)2025-10-23 12: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6] - 董事长接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16]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出席有限制[17]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18]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22] - 表决票现场会议前分发,非现场与通知一并送达[23] - 现场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规定时限后通知[24] - 提案通过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27]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特殊事项决议 - 利润分配等事项,无正式审计报告先按草案决议[29]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董认为有问题暂缓表决[31] 会议档案与确认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8]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不签无说明视为同意[36]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