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0001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董事长、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2] 董事会会议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0]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可书面或传真,提前三天[28]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3] 董事会权限 - 运用资产进行风险投资权限为最近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10%[14] - 同一项目涉及金额10%以下董事会审议,超10%报股东会批准[14] 董事长 -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8] 其他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9] - 公司在董事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 - 独立董事辞任致人数少于1/3,原董事仍履职[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4]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审议决定[16]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长期,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7]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