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需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根据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告日期不得晚于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10]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应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决议并披露信息[10] 变更申请与公告 - 会计政策变更分根据要求和自主变更,申请报告需说明变更情况、影响等[6][9] - 根据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告应含变更情况、影响等内容[15]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董事会决议及公告应含变更情况、影响等内容[18]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应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要求披露公告[16] 财报更正 - 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被责令改正、董事会决定更正等情形[12] - 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对年度财报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应及时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在两月内完成披露[17] - 对已披露以前期间财务信息更正,按不同情况披露相应更正后财报[17] - 更正后财报中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应以黑体字显示[18]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财报无影响,可不披露相关年度更正后财务信息[18]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指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日后尚未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20] - 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比例计算方式[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不符规定以本制度为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