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4][23] - 董事会办公室应制订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16] 沟通机制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等[22]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发布信息[31] 会议管理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8]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并提前公告[27]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7] 责任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秘负责组织协调[1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分析研究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1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络投资者,举办会议和路演活动[1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维护与交易所、媒体等的公共关系[14] - 董事会办公室应培训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15] - 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管理对口部门,董秘负责审核[3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5] -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8]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提供资料应平等对待投资者[37] - 公司不得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独立报告,若委托需注明[39] - 公司可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提前以媒体形式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1]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43]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44] - 公司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有错应改正[45] - 公司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45] 其他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事务,以现金支付报酬[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8]
大为股份(0022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