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SH:688004)2025-10-23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首次发行14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08.8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08.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郑金福持股1349.76万股,持股比例33.7440%[17] - 柴振明持股82.72万股,持股比例2.0680%[17] - 杨桂彤持股34.186665万股,持股比例0.8547%[17] - 韩芳持股146.666667万股,持股比例3.6667%[17] - 郭忠武持股410.666667万股,持股比例10.2667%[17] - 北京市计算中心持股320万股,持股比例8.0000%[17]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回购[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30][31] 股东权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9][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4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公司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5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应在情形发生2个月内召开[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7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7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8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0]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0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106]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08]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同样情况,应提议解除职务[110][111][112] - 董事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收到日辞任生效,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若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113][114]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5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60]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