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需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9]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9] 业绩预告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6种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1]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3种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2] - 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但上一年度或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符合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2] - 利润总额等孰低为负且调整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1] 信息披露主体与媒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会等主体,控股股东等也是义务人[5] - 指定《上海证券报》等报刊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需披露[1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6][20][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21] - 重大事件在最先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8][19] - 控股、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30] - 公司收购等致股本总额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工作[27] - 董秘办是日常工作部门,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7]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30] - 各下属事业部等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报告信息[33] 特殊披露情况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及时披露[34][35]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35] 投资者关系与档案管理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活动[37] - 董秘办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和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37][39] - 投资者现场参观等需预约,陪同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要求签署承诺书,沟通遵循公平披露原则[37][38] - 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3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39] 保密与制度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备案,控制知情人范围,董事长等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0][41] - 董秘办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有明确联系方式[4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5]
江山欧派(603208) - 江山欧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