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为“股东会”[4]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监事”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5] - 《公司章程》增加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5] - 《公司章程》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5] - 《公司章程》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6] - 《公司章程》根据《章程指引》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6] - 《公司章程》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原条款序号[6] - 《公司章程》将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改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7,172,674股,均为普通股[9]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2]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与股东会表决等[13]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由3%以上降至1%以上[22]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20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5日通知[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修订后增加职工代表董事1名[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0]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52] 其他 - 公司拟修订《江山欧派股东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均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2] - 公司修订《江山欧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多项制度[6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65]
江山欧派(603208) - 江山欧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