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须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审议[10]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审议[38]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两个月内召开[1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两个月内召开[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股东会召开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4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4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4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表决不同提案[4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投票结果为准[43] - 股东会表决票应包含股东会届次、股东姓名等内容[4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49]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4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决议中特别提示[49]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二个月内实施方案[53] - 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股东会决议事项[53] - 公司向股东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抵触时修订[53]
华绿生物(3009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